为全面展现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历程,深入挖掘和传承知识产权历史文化,高质量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展示馆建设,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历史方面的展陈资料。诚邀社会各界人士、收藏机构、企事业单位踊跃参与,共同丰富展馆内容。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我市及国内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品牌、专利等,下同)发展历程的具有历史价值的物品、文件、证件、手稿、照片、音像资料等;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和记载知识产权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成就的物品、文字资料、影像资料,以及与知识产权建设发展有关的故事、口述史料等-;
(三)对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物故事以及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物件;
(四)各历史时期颁发的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版权登记证等权利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制件);
(五)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制度的文件资料、出版物、宣传品等;
(六)具有历史意义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发明创造实物或模型。
二征集内容
(一)历史物件征集: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的物品、文件、证件等,附文字说明(说明物件来历、背景故事及相关信息);
(二)文献资料征集:包括书籍、报刊、期刊、内部资料、手稿、信札、日记、回忆录等;
(三)影像资料征集:反映知识产权历史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人物故事征集: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相关的人物故事、口述史料等。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鼓励社会各界无偿捐赠。对自愿捐献展品的单位或个人,将颁发捐赠证书,展出时标明捐赠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二)借用:对展示需要且所有人不愿捐赠的展品,经双方协商后可采取借展方式合作,所有权不变;
(三)复制:对特别重要的展品,所有人不愿提供原件的,经协商后进行复制,原件返还;
(四)其他方式:双方认可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要求
(一)展品应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无权属纠纷;
(二)提供展品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展品名称、来源、年代、背景故事及提供者信息等;
(三)涉及人物肖像权、名誉权等事宜,由提供者自行负责;
(四)涉密或敏感资料需提前标注,并提供合规脱敏展示方案。
五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相关材料请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明“知识产权历史资料征集”字样+姓名或单位名称。实物类展品请寄送至指定地址。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3666054615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实物寄送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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